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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麟系”购房合同诈骗案追踪:拆东墙补西墙

2017-07-14 08:16:48 来源:经济参考报

拆东墙补西墙 越亏损越扩张

吴秉麟于2011年成立兴麟房地产经纪公司,开始从事房地产中介业务。2012年吴秉麟与他人在宁夏银川市成立了宁夏兴麟房地产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并陆续在内蒙古、山西等多地开设分公司,这些分公司以“兴麟”、“德邦”、“正丰”等不同名称来命名,但实际控制人均为吴秉麟。

为了便于管理全国各地的“兴麟系”中介公司,2013年吴秉麟在银川市成立了所谓的“中国房地产经纪机构总部”。这一机构看似名头很大,实际并没有在工商部门注册,不合法。

庭审中检方出具的证据显示,在“总部”仅仅成立3个月后,“兴麟系”就整体出现亏损。据吴秉麟供述,公司从2013年4月开始亏损,大约每月亏损2000万元。为了回笼资金,弥补亏损,吴秉麟采取了疯狂的扩张行动,并要求各地分公司重点签订无法履行的“C类业务”,收取首付款并上交“总部”。

根据多名被告供述,“兴麟系”公司前后经历了七轮扩张,最终扩张至全国25个省市区,店面总数达到2300多间。在吴秉麟的疯狂扩张之下,“兴麟系”的主要收入来源就是违规收取的客户购房首付款,从未产生盈利。“兴麟系”利用客户首付款支付员工工资、店面租金、运营开销,甚至用于挥霍。根据检方调查,仅吴秉麟个人名下就有奔驰、路虎等8辆豪车。

2014年7月,“总部”会计审计发现,全国“兴麟系”公司每月已亏损5000万至6000万元,各地累计亏损大约10亿元。在如此情形下,吴秉麟并没有反思公司的经营模式,而是变本加厉地要求各地分公司提高“C类业务”的办理数量,更多地骗取客户首付款。

在“总部”的要求以及高额奖励下,各地分公司开始想方设法欺骗客户签订合同,甚至出现业务员冒充房主“一房三卖”“一房四卖”等现象。银川市贺兰县一兴麟房产门店的业务员在庭审中说,公司在后期为了加快“回款”力度,甚至对没有完成“C类业务”签订量的业务员辱骂和体罚。

从2014年8月开始,“兴麟系”的“拆东墙补西墙”游戏再也玩不下去了,各地公司纷纷关门跑路,“兴麟系”轰然崩盘,大量受害者的资金无法追回。

骗局曾露端倪 监管却未能阻止

其实,“兴麟系”房屋中介公司的违法行为早有迹象。宁夏工商部门“12315”热线自2012年6月至案发接到关于“兴麟系”公司投诉案件达201件,占全区中介服务投诉量的65%。银川市房管部门也曾在案发前3个月内接到关于“兴麟系”公司的投诉上百次。内蒙古包头市房管部门多次针对“兴麟系”公司的违规行为发出警示。

庭审中检方指出,“兴麟系”各地分公司在收到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和行政处罚的情况下,仍然无视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处罚,继续从事非法活动,甚至愈演愈烈,肆意扩张,导致购房者的财产损失不断扩大。

一些监管单位接受采访时强调,当前对房屋中介执法手段有限,面对违法行为他们只有责令整改、约谈、行政处罚的权力,并没有取缔和查封类的执法权。而银川市一些房屋中介公司也表示,一般很少接受检查,就算有人投诉到消费者协会,房屋中介违法成本也很低。

法律人士及业内人士认为,“兴麟系”事件值得反思,如果不强化监管手段、堵住法律漏洞,倒下一个兴麟,还会有类似的“黑中介”出来兴风作浪,甚至提供一套可供模仿的套路。终结“中介乱象”,必须解决专门法律法规缺失的漏洞,健全准入和退出机制,给这个行业多上几道“锁”。

宁夏银杜律师事务所律师王磊说,目前,我国对于房屋中介这一经营行为的法律法规并不完善,部门规章法律层级低,容易让不法分子钻空子。与此同时,相关部门也没有真正起到监管作用,对房屋中介的管理长期处于被动状态,房屋中介违规成本太低,无法有效遏制违规违法行为。

现在全国有超过百万人从事房地产中介行业,但仅有的一个专门性法律法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相关条款在各地没有得到有效落实,而且很少有配套的地方法规,不利于房地产中介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除了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空白,房屋中介数量众多、监管力量薄弱、执法手段有限也是一个突出矛盾。以银川市为例,住建部门对房屋中介的监管权限已下放给县区政府,除每年联合工商部门进行一两次执法检查外,主要职责就是业务指导。

一些法律人士及房地产业内专家认为,“兴麟系”事件是当前房屋中介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暴露出来的监管不力问题不容忽视。今后,应加大对房屋中介的巡查力度,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应处罚、曝光,对违规违法经营情节严重的,应重拳出击,责令其关停、整顿,甚至驱逐出市场,切实保障购房者权益。(记者 张亮 于瑶)原标题:粗劣骗术酿成10亿元大骗局 ——“兴麟系”购房合同诈骗案追踪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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