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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日起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

2017-05-20 10:47: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财政部等六部门昨日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管理办法》还规定,金融机构不得明示、暗示或者帮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身份信息,不得协助账户持有人隐匿资产。

财政部等六部门昨日发布《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7月1日起,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将对存款账户、托管账户、投资机构的股权权益或债权权益以及具有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或年金合同开展尽职调查。这些账户不论金额大小,都应通过尽职调查识别账户持有人是否为非居民。《管理办法》要求金融机构在2017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高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2018年年底前对存量个人低净值账户完成尽职调查。

《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

为了履行金融账户涉税信息自动交换国际义务,规范金融机构对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行为,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制定了《非居民金融账户涉税信息尽职调查管理办法》。同时,六部门对管理办法进行了解读。

六部门表示,《管理办法》对社会公众影响较小,主要对在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的部分个人和机构有一定影响。从2017年7月1日起,个人和机构在金融机构新开立账户,包括在商业银行开立存款账户、在保险公司购买商业保险,需按照金融机构要求在开户申请书或额外的声明文件里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于在我国境内金融机构开立账户的个人和机构绝大部分为中国税收居民,填写声明文件时仅需勾选“中国税收居民”即可,开户体验影响不大。如果上述个人和机构前期已经开立了账户,2017年7月1日之后在同一金融机构开立新账户时,大部分情况下无需进行税收居民身份声明,其税收居民身份由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来确认。

对于2017年7月1日之前已经开立的账户,金融机构根据留存资料确认账户持有人的税收居民身份,极少数不能确认的需要个人和机构配合提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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