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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众传媒收问询函 销售业务费是否构成销售人员的薪酬?

2020-05-20 16:26:18 来源:北京商报

交易所对上市公司的年报问询工作还在进行中。5月18日晚间,分众传媒(002027)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年报问询函。问询函中,深交所对分众传媒连发13问,其中公司销售净利润连续下滑的情形被重点追问。

自称中国最大生活圈媒体平台的分众传媒难掩业绩下滑的尴尬。财报显示,该公司在2019年实现营业收入约121.36亿元,同比下降16.6%;对应实现归属净利润约18.75亿元,同比下降67.8%。报告期内分众传媒实现扣非后净利润约12.82亿元,同比下降逾七成。数据显示,2017年、2018年分众传媒实现的归属净利润分别约60.05亿元、58.23亿元。2017-2019年,分众传媒平均销售毛利率分别为72.72%、66.21%、45.21%,销售净利率分别为50%、40%、15%。

问询函中,深交所要求分众传媒结合主要影响因素的具体情形详细按业务类型分析毛利率及净利率变动的原因,变动趋势是否与同行业公司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业务模式的核心竞争力是否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019年,分众传媒媒体租赁成本为46.95亿元,占营业成本的70%,较2018年增长32.71%。但2019年末,分众传媒自营电梯电视媒体及自营电梯海报媒体的台数均出现不同程度的减少,特别是电梯媒体台数下降将近9%。分众传媒在媒体数量下降的前提下,被问及租赁成本大幅上升的原因及合理性问题。

2019年分众传媒销售费用发生额为22.56亿元,销售费用项下的销售业务费发生额为17.56亿元,占销售费用比例为78%。对此,深交所要求分众传媒说明销售业务费规模与同行业公司是否存在显著差异,并全面自查是否存在通过销售业务费用向客户返还或由员工向客户返还收入或费用的情形,是否存在配合客户虚增广告费用的情形。

此外,分众传媒2019年销售人员薪酬和其他销售费用分别较2018年上涨了27.48%和 37.04%。深交所要求分众传媒结合在册销售员工数量、人均工资、人均实现销售收入等指标,说明销售人员薪酬及其他销售费用变化与公司收入及利润变化趋势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销售业务费是否构成销售人员的薪酬。(记者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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