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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交所期权交易规则、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

2019-11-11 09:14:47 来源: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姜楠 张歆

按照中国证监会启动扩大股票股指期权试点工作的部署,深交所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期权试点交易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期权交易规则》),并联合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制定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股票期权试点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期权交易规则》遵循独立性原则、全面性原则、一致性原则,并借鉴了沪市经验,与其规则内容基本一致,有利于提高市场效率。同时,《期权交易规则》尊重各自市场习惯,保留了账户体系、委托类型等差异,并遵循包容性原则,为股票期权创新和发展预留了规则空间,在大宗交易、证券保证金等方面作出了相应规定。

深交所方面指出,这一规则的制定,有益于规范深市股票期权试点业务运作,维护正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和社会公众利益,促进市场功能发挥。

中航证券研究所所长、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特聘高级研究员董忠云博士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推出沪深300期权从市场机制完善和流动性提升等多个角度利好股市,从行业层面上看,证券和期货公司盈利渠道增加,也将受益。”

此外,董忠云强调,“推出沪深300期权也令A股市场被动投资逐步替代主动投资的趋势进一步明确,有助于改善市场投资者结构,有利于市场长期健康发展。”

同时公开征求意见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同样借鉴沪市经验,规定了保证金、持仓限额、大户持仓报告、强行平仓、取消交易、结算担保金和风险警示等七项风险控制制度,以加强股票期权交易试点的风险管理,保障期权交易的正常进行,保护期权交易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相关起草说明中提到,风险控制是股票期权业务中一项关键、核心的内容。上交所方面也提示,由于期权产品具有一定的杠杆,是相对复杂的衍生产品,个人投资者应理性参与,增强风险防范意思,树立正确的投资理念,根据自身判断审慎做出独立投资决定。

前海开源基金首席经济学家杨德龙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沪深300股票期权的推出有利于活跃市场,专业投资者可以以此作为风险对冲工具或套期保值工具,但是建议非专业投资者尽量少参与。

董忠云也表示,期权工具扩容将进一步丰富投资者的风险对冲手段,有助于形成更加立体多元的交易策略,从国外成熟市场的经验来看,这将有利于市场流动性水平的进一步提升。同时,他补充说;“交易工具的完善能够提升A股对境外资金的吸引力,配合A股市场不断开放,有助于进一步吸引外资入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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