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绩优基金随意限赎引争议 3成权益开放基金申购受限

2019-09-23 13:23:01 来源:中国基金报

今年资本市场多重利好让主动权益基金业绩亮眼。但不少绩优开放式基金实施限购,令普通投资者,甚至部分公募FOF投资者无从分享这场资本盛宴。

3成权益开放基金申购受限

Wind数据显示,截至9月20日,2742只主动权益类基金(A、C份额合并计算),处于封闭期的有64只,暂停申购的有121只,暂停大额申购的有560只,三类流动性受限的基金合计达到745只,比去年末多出301只;在所有主动权益基金的占比从去年底的17%升至27%。其中,绩优基金暂停申购或暂停大额申购的比例更高。收益率超30%的基金限购的多达153只;今年以来收益超过70%的29只基金,4只已暂停大额申购或暂停申购。

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开放式基金随意限购对投资者并不公平,也不利于行业规范发展。

天相投顾基金评价中心负责人贾志表示,通常开放式基金限购是基金经理对自身管理规模能力边界的一种保护,或是为了应对持股集中后的流动性问题,以及营销需求等。但“基金限购必须要有充足的理由。”

中融基金策略投资部投资经理赵楠也认为,绩优基金闭门谢客的目的可能是为了保障产品业绩,出发点是科学合理的。因为基金规模变大,可能对基金经理买卖操作带来难度,增加交易成本,影响投资业绩。

一位业内人士分析,从当前市场情况看,开放式基金的限购主要有定期开放式基金限购、定制基金限购、打新基金限购、业绩变好后的限购四种形式,前两种是产品设计上的要求,是正常的基金限购;后两者则需要商榷。

在这位业内人士看来,随意限购涉嫌危害市场秩序,不利于行业规范发展。“打新或业绩变好基金限购,隐含的逻辑前提是基金过往业绩较好,且极有可能继续增长。对预期绩效好的基金不让其他投资者申购,而预期绩效可能不好的基金让投资者申购,这显然是不合适的。”

随意限购影响FOF投资

业内呼吁顶层制度规范

除了开放式基金限购产生的公平问题,多位业内人士还表示,随意对开放式基金限购,将可能对以开放式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公募FOF和养老目标基金投资产生影响。

多位公募FOF行业人士透露,近期部分被看好的基金限制申购无法参与投资,部分基金虽没有公告限购,但以各种理由谢绝大额资金,只能找关系申购或更换相似投资品种。

赵楠表示,基金流动性受限对基金投资会带来一定影响,影响既定投资计划,投资经理不得不寻找替代品种。

有基金公司人士认为,大资管时代,公募基金作为一种资产管理方式,直面券商、银行、保险、信托等方方面面的激烈竞争,形势严峻,公募基金行业应避免随意限购的短视行为,让申赎自由、流动性良好的开放式基金回归本色。

不过,在贾志看来,限购对公募FOF和养老目标基金影响有限。市场上开放式基金足够丰富,而FOF收益大部分来源于大类资产配置,而不是基金优选。

虽然行业对基金限购的影响莫衷一是,但多位业内人士呼吁应该针对基金随意限购制定统一的规则和规范。

上述基金业内人士建议,股票市场上随意停牌现象已被遏制,同理,开放式基金中的随意限购现象也应该统一规范。他认为,基金限购应该有一定的规则:限购要与产品类型有关,与产品的投资策略有关,与基金预期运作规模有关。最好事先在基金契约、合同中披露明确,而不是在基金运作之后随时、随意地进行。

贾志也建议监管部门对基金产品随意限购的现象予以规范,制定统一的规则、规范,以避免随意限购的行为。

赵楠认为,可以考虑对开放式基金限制申赎制定相应的规则,防止出现基金公司随意限制申赎的现象,但在规则的设立上要科学合理,同时应具有可操作性。在赵楠看来,制定限制开放式基金任意申赎的规则,应该考虑到以下方面:对不同类型的基金产品限制申赎规则有所不同,比如对于股票型基金和债券型基金,前者的限制申赎规则要更加严格;限制申赎规则的制定依据除了与基金规模挂钩外,也应该考虑产品业绩、基金经理管理总规模等指标。

早在2017年,资深基金研究人士王群航(博客,微博)就曾表示,基金随意限购的行为亟待监管部门的顶层制度规范:一是制定行业的统一标准,比如参照基金的投资策略、基金分类等确定可以限购的最小规模标准,如权益类基金50亿元,债券基金是100亿元,货币基金500亿元等;二是基金达到上述限制申购的最小规模标准后,基金公司可以选择执行,也可以选择不执行,但不得提前执行;三是新老基金要区别对待,比如新基金可以在发行前,可以明确订立未来自动触发限购的最小规模标准及细则,标准一经公布若干年内不得更改,老基金也可以尝试参照执行等。中国基金报记者李树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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