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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银行泄露客户交易流水引“众怒” 个人信息可以随意出卖和交换?

2020-05-11 16:35:58 来源:北京青年报

中信银行道歉并将支行行长撤职 上海银保监局已介入调查

5月6日,脱口秀演员王越池(艺名“池子”)在微博发布长文指责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在未经其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向与其有经济纠纷的笑果文化泄露其个人账户交易明细。

5月7日,北京青年报记者获悉,上海银保监局已关注到此事,并正式介入调查。对于中信银行深夜发出的道歉信,很多网友和专业人士都觉得这件事性质恶劣,中信银行目前的处理有些“轻描淡写”。

事件

池子发文指责银行侵犯其个人隐私

5月6日,池子在微博中发长文讲述与笑果文化的纠纷,并公开了一封发给笑果文化和中信银行上海虹口支行的律师函。

池子在长文中表示,去年发现笑果文化违约,拖欠很多应付演出报酬,而他提出异议后,笑果文化停止了其一切演出活动。由于没有达成和平解约,双方走上仲裁之路。池子希望笑果文化付清拖欠的报酬,而笑果文化让池子赔给3000多万。在处理纠纷的过程中,笑果文化寄给池子一些案件材料,其中竟包含其在中信银行的个人账户交易明细。

池子表示,笑果文化并没有自己的身份证和银行卡,也没有司法机关的调查令,竟能从中信银行拿到自己近两年的流水还打印出来。他致电中信银行询问,对方的回答是配合大客户的要求。“难道笑果文化可以随时调取公司上百名员工的个人隐私吗?难道中信银行可以随便给出成千上万的用户的个人隐私吗?”池子表示,已向公安局报案,同时向银保监会等监管部门投诉。

池子在律师函中称,笑果文化和中信银行都侵犯了自己的个人隐私。他要求这两家单位停止违法行为,赔偿自己经济损失,同时在公开媒体上赔礼道歉。

进展

中信银行深夜道歉 支行行长已撤职

5月7日凌晨1点左右,中信银行在官方微博发布给池子的致歉信。

中信银行称“近期上海笑果文化联系开户支行,要求查询其为员工王越池先生支付劳务工资记录时,该行员工未严格按规定办理,提供了王先生的收款记录。对此,我们向王先生郑重道歉!”

银行表示,已按制度规定对相关员工予以处分,并对支行行长予以撤职。同时,中信银行还称自己在客户信息保护方面,建立了一整套制度及流程,但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反映出个别机构在制度执行上不到位。其将全面检查,坚决避免此类问题再次发生,切实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

有银行业内人士告诉北青报记者,知道卡号和身份证号,银行工作人员的确可以在系统里查询客户银行流水明细,但这需要主管授权,而且会留有痕迹。一般普通员工绝不敢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随便查询流水,这肯定是违规操作。现实中,都是客户本人携带身份证来网点或经过验证后通过电子渠道查询打印明细流水。如果有权力机关如公检法纪委监委等要求银行配合调查,需两名工作人员携带证件及公函来办理。银行一般都会向对方工作单位核实,确定人员身份无误后才会办理。总之,这件事都说明中信银行虹口支行的内部权限管理的确有问题。

观点

中信银行不仅违规而且涉嫌违法

对于中信银行的致歉信,池子方面会满意吗?中信银行会不会对他进行经济上的赔偿?北青报记者昨日曾与池子联系,但未获得对方回复。不过,不少法律人士认为中信银行的行为不仅是违规,而且已经是违法,不能用一句道歉敷衍过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商业银行非法查询、冻结、扣划个人储蓄存款或者单位存款,对存款人或者其他客户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监管机构会责令银行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五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

北京时代九和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桂林律师表示,只有三种情况银行有义务配合第三方查询。一是根据案情需要,诉讼相对方向法院申请调取,法院要出具协助查询存款通知书调查个人银行账户信息的;二是公安或检察院根据刑事案情需要,办案人员持调取证据通知书调取;三是本人书面授权第三方查询个人账户信息的,由于银行不具备核实书面授权真伪的能力,这种情况一般都需要对委托书进行正式公证。

许桂林律师指出,从目前池子披露的情况看,中信银行此次为笑果文化提供池子的账户记录,应该不属于这三种情况,所以中信银行不仅违规还有违法的嫌疑。

许桂林律师表示,《刑法》中对“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规定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

快评

“小客户”账单被泄露

“小小客户”信息谁来保护?

公众对这起信息泄露事件的关注,已经超越“池子”与笑果文化之间的纠纷本身。此刻,萦绕在公众脑海里最大的疑问,可能已经不是“池子”和笑果文化之间发生了什么,而是:素来在保护客户个人隐私方面秉持最高标准的银行,为何凭“大客户”一声招呼就轻易交出另外一个客户的账单?

银行业因为其特殊性和监管要求,需收集客户大量的个人核心信息,客户交易信息也承载了大量个人消费、社交信息。鉴于此,在金融发达的国家,银行业在客户个人信息保护上都是“模范生”。未经法定机关和法定程序,银行业不得对外提供客户个人信息,这是世界通例,也是客户把个人身家交给银行打理的信任基础。中信银行泄露“池子”账单一事,既突破公众想象力的底线,也破坏了社会信任的基本底线。

“池子”账单泄露事件,只是个人隐私泄露之殇的最新注脚。买车之后,很快推销楼盘的电话如约而至;报名职业资格考试之后,很快就能接到推销“论文版面”的电话;给孩子报名辅导班之后,很快就能接到另一个辅导机构的电话……熟悉的经历,熟悉的“味道”。个人信息和隐私“裸奔”,已经让我们不得不习惯去当一个“透明人”,这是一个令人无奈的现实。

尽管如此,当知道自己信任的银行竟可以为“大客户”开口子,轻而易举地交出另一个客户的对账单,公众还是会感到不平和愤怒。因为它意味着银行背后的行事逻辑是:在“大客户”的面前,法律和制度可以突破,“小客户”的个人信息可以不被保护。最让大家感到担忧的是:作为“小客户”,知名艺人“池子”尚且有如此遭遇,那作为“小小客户”的普通百姓,个人信息岂不是更可以随意出卖和交换?

因此,回到“池子”账单泄露事件本身,中信银行除了道歉和处理涉事员工,可能还需要回答公众几个问题:谁有权限以及通过何种程序调阅客户信息?谁有权限以及通过何种程序可以对外提供客户信息?把“小客户”信息交给另一个“大客户”,真的只是“个别员工未严格按照制度操作”,还是心照不宣的“惯常操作”?

公众期待中信银行再出来“走几步”,回答上述问题。(记者程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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