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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多措施化解乡镇政府债务

2016-07-07 15:40:50 来源:中国贸易经济网

为切实化解乡镇债务,帮助乡镇政府轻装上阵,集中精力做好社会服务管理,泸州市政府出台了《规范乡镇债务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分轻重缓急、分期分类化解乡镇债务”的原则,采取“五个一批”的化解措施,切实做到乡镇政府债务余额明显下降、利率“高变低”、期限“短变长”。

一是置换一批。对经清理甄别纳入系统管理的债务,按到期时间争取置换债券予以置换,对置换债券利息,按照市、区县各承担一半的原则分级承担。

二是偿还一批。对向个人借款等形成的债务,按照市、区县、乡镇各承担1/3的原则安排资金予以偿还,并要求乡镇9月底前完成偿还,今后若再出现此类债务,一律作为违纪违规行为严肃处理。

三是转换一批。对未纳入系统管理暂时难以置换的债务,尽量采取重新约定的方式,如将所欠工程款转变为工程投资行为等,降低债务利息、延长债务期限。

四是上划一批。对经摸底评估后,确认无资产(资源)、无偿还能力的债务,债权债务关系由乡镇级上划至区县级,由区县政府统筹管理,缓解乡镇政府压力。

五是核销一批。各区县、乡镇再次对存量债务进行全面清理甄别,加大与债权人的沟通协调力度,力争核减部分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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