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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不得通过代收为各类投融资办理支付

2019-12-03 10:13:10 来源:国际金融报

通过代收业务为P2P网络借贷办理支付业务将被禁止!12月2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通过代收业务为P2P网络借贷办理支付业务将被禁止!

12月2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代收业务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通知》)。

央行: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办理支付业务

《通知》指出,代收机构应当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代收业务适用场景,不得通过代收业务为各类投融资交易、外汇交易、股权众筹、P2P网络借贷,以及各类交易场所(平台)和电子商务平台等办理支付业务。

《通知》所称代收机构,是指根据收款人委托,向付款人开户机构发起支付指令,并完成相关货币资金转移服务的机构,包括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银行)、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或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

《通知》所称代收业务,是指经付款人同意,收款人委托代收机构按照约定的频率、额度等条件,从付款人开户机构扣划付款人账户资金给收款人,且付款人开户机构不再与付款人逐笔进行交易确认的支付业务。

《通知》明确,代收业务适用于收款人固定,付款频率或额度等条件事先约定且相对固定的特定场景。取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代收服务,取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的支付机构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代收服务。

据悉,《通知》自发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银行、支付机构和清算机构应当对照本通知要求对存量代收业务进行梳理,制定整改方案并报告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同意后执行。逾期未完成整改的,应当暂停开展代收业务。